1.區間快(9:35/10:11)>公車6923(10:30/10:45)>計程車 >區間車(11:57)
2.區間車(9:47/10:30)>公車6924(11:00/11:15)>計程車 >區間車(12:27)
3.區間車(10:25/11:00)>公車6925(11:30/11:45)>計程車 >區間車(12:42)
總車費:90(區間車 去)+46(公車)+150(計程車)+90(區間車 回) = 376 元
PS:(發車時間/到達時間)
9:35、9:47、10:25是「台中火車站」的出發時間。
舉例說明:
(方法1)我從台中火車站搭乘9:35的區間車,在10:11到達員林火車站。
再搭乘10:30的公車6923,過八站後在10:45到達東山派出所(廠拍隔壁)。
採買約一小時後,搭計程車回員林火車站,再搭11:57的區間車回台中。
- Jan 07 Fri 2011 00:01
曼黛廠拍---行程規劃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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